医疗事故鉴定是指对医疗事故进行专业性评估和判断的过程。根据鉴定权支配力量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方式:
1. 自行鉴定:这是指公民对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产生的争议问题,委托专业性的检测机构或相关专家进行检验、评价、与判断。自行鉴定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医疗纠纷处理的依据。
2. 行政鉴定:这是行政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或依法处理行政事务纠纷时,对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委托所属的行政鉴定机构或法律法规专门指定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分析与评判。行政鉴定是行政机关处理医疗纠纷的依据。
3. 司法鉴定:这是指在诉讼中人民依其职权,或有关诉讼参与人的请求委派具有专门知识、技能或特别经验的人,对案件中涉及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司法鉴定具有司法权威性,在对鉴定结论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司法鉴定作为司法活动往往行使最终决定权。
总的来说,自行鉴定、行政鉴定和司法鉴定各有其优缺点。在选择医疗事故鉴定的方式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选择。